关于做好雏鹰企业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2013年验收工作的通知 2013-9-26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科技项目管理,推进 “雏鹰计划”实施,做好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现将2013年雏鹰企业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项目为2010-2011年立项、合同执行期已到且未验收的雏鹰企业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见附件)。 二、验收依据和内容 根据《杭州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项目验收以《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合同书》为基本依据,对项目的合同计划目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验收。 三、验收材料 1.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验收报告(包括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 3.杭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合同书;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资助总经费在4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需提供]; 5.成果和知识产权获得证明材料; 6.成果或产品技术检测(测试)报告; 7.其他证明材料(近两年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 四、验收工作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于 2.逾期不能验收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延期验收申请报告,说明项目进展情况和延期原因,同时提交项目实施进展报告并由所在地科技局审核后报市科委。 3.对考核不合格已被淘汰的雏鹰企业,其承担的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应按此通知要求进行项目验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科委高新处 洪立斌 刘海琳 联系电话:87060184
附件: 2010-2011年雏鹰企业科技创业种子资金项目(合同到期未验收)清单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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