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二○一三年丝绸与女装产业创新创牌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通知 2013-7-26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弘扬“丝绸之府”、打造“女装之都”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05〕50号)和《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结合2013年工作实际及财政预算情况,现就2013年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创新创牌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杭州市范围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在市国税局、地税局登记、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诚信纳税。 (二)在杭州市组织实施,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产业导向目录。重点资助企业开展标准、检测、设计、产品、品牌建设等创新以及技术改造活动。 (三)申报项目应是2013年6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项目的投资额原则上限于 (四)同一内容的项目已获得市级财政同类或国家、省资助(奖励)的,不重复进行资助(奖励)。 二、项目申报 (一)项目采取书面和网上同时申报的方式。书面申报材料包括: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请表(见附件),项目执行情况总结、绩效分析报告、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材料请装订整齐,分送市经信委和市财政局各1份。网上申报的方式是登录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网(网址为www. hzjingwei.gov.cn),点击右边栏目“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通过注册后申报。 (二)申报期限: 三、项目审核及资金拨付 根据《杭州市丝绸与女装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企业提出申请后,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组织项目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经综合平衡后确定资助项目及资金计划,并在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下达资助文件,并将资助资金拨付给各有关企业。 四、联系方式 (一)市经信委纺织服装处联系地址:体育场路427号天和大厦603室,邮编:310006;联系人:高振纲,电话:85068397。 (二)市财政局企业处联系地址:中河中路152号,邮编:310009,联系人:刘叶艳,电话:8771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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